证券行业执业声誉管理新规:贿赂“拉黑” 赔付“优待”

网络 2025-07-10 01:33:47
证券研报 2025-07-10 01:33:47 阅读

行贿直接“拉黑”,但先行赔付可享“优待”。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中证协正在就《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19日。此次修订有三点核心调整:一是将贿赂行为记入违法失信信息;二是对先行赔付予以“优待”;三是信息报送途径调整为会员自行报送。此次调整对券商整体影响不大,但监管趋势值得注意:贿赂性行为将影响券商执业声誉,先行赔付成监管鼓励重点。先行赔付享“优待”,券商进行先行赔付将在多个方面享受“优待”,如分类评价中适当减少扣分分值。目前,多个券商评比均将先行赔付纳入“优待”序列,性价比显著提升。贿赂将记入违法失信信息,只要被认定存在贿赂行为,即便未受处罚,仍会被记入违法失信信息。此外,修订还完善了诚信信息来源,不再区分“公开信息”与“有限公开信息”。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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