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分类评价新规:促进功能性导向 强化特色发展
● 本报记者林倩
近日,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机构人士称,券商分类评价规定更新,重视功能性导向,制度框架完善,将促进头部券商提升内生增长动力,中小券商打造差异化、特色化经营。
引导中小机构特色化发展
具体看,《规定》第十三条不再对总营收按排名加分、减少规模类指标重复加分,同时提升对净资产收益率(ROE)的加分力度;将ROE和经纪、投行、资管等主要业务收入加分由前20名扩大到前30名。
平安证券王维逸表示,本次修订突出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提升专业能力;优化业务加分指标,支持中小机构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强化综合惩戒,更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次分类评价规定更新符合证监会监管导向,支持头部券商做优做强,引导中小机构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开源证券高超表示,头部券商ROE优于中小券商,本次调整将引导头部券商重视内生发展动力、重视提升ROE。
对于中小券商,高超认为,新规加分项调整鼓励其在资管、投顾等特色领域挖掘差异化发展路线。
甬兴证券胡江表示,分类评价新规向有经营特色的中小券商倾斜,引导中小机构立足自身禀赋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
板块投资价值凸显
机构人士称,此次修订将引导证券公司更加注重提升经营效率和专业能力,预计行业马太效应延续。王维逸表示,券商板块具备β属性,全面受益。建议关注业务结构均衡的头部券商。
高超表示,相关政策支持券商高质量发展,预计行业马太效应延续。非银板块有望受益于资金回归,看好板块结构性机会。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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