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监管新规:促健康发展,护消费权益

网络 2025-07-02 06:20:58
市场资讯 2025-07-02 06:20:58 阅读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在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直播带货快速兴起,已经成为有效激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的新业态新模式,未来发展空间广阔。此前,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已发布《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主播职业能力划分要求》,为网络直播提供指引。

  直播带货是由数据驱动、平台支撑、线上线下协同,将“直播”和“卖货”合二为一的网络新型交易模式。锚定客户需求、提升用户体验,精准推送个性化的直播内容,直接刺激消费者购买欲望,激发出强大的消费需求潜力。本质上,直播带货是技术创新带来的新型商业场景,是新质生产力在交换、消费领域颠覆性改造提升传统商业模式的重要体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网络直播领域发展,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促进网络直播特别是直播带货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使其成为拉动消费的主力军。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等单位发布的《2024年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趋势观察》显示,2024年前11个月全国直播电商零售额达4.3万亿元,贡献了电商行业80%的增量。

  也要看到,直播带货作为一种全新业态,虽然近年来一路高歌猛进,但发展基础并不牢固,诸多关键核心问题仍在制约行业发展。行业生态仍待规范,国家已出台了一些网络生态有关规范,但直播行业规范仍未完善,行业无序竞争现象仍然突出,直接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监管制度、监管技术仍然滞后于行业发展需要,尚未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跨部门、跨区域、全过程监管模式,对直播电商超前性、主动性、预防性监管不足。规范发展直播带货,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住”,特别是要营造良好行业发展生态,充分激发直播带货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潜力。

  建立直播带货行业管理标准和规范。研究制定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行业标准,建立相应的平台管理细则等类型文件,明确平台对直播电商的管理责任及要求。强化落实《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制度规范的法治保障,加强网红主播普法宣传,引导网红主播遵守规范,严守“红线”“底线”,减少负面、虚假信息,促进直播带货规范发展。

  构建适应直播带货发展需要的监管机制。完善直播电商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网信、数据、税务等部门间监管执法协作,实现监管“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切实增强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技术手段,建立网络交易溯源追诉机制,对所有直播带货行为按照统一标准纳入监管,实现线上线下监管的无缝衔接,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切实规范直播带货行为。

  加快构建直播带货信用监管体系。及时有效归集直播电商和直播网红等主体信用信息,积极推进信用监管,依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重点查处网络直播虚假宣传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刷单炒信行为。依法加大违规直播处罚力度,建立黑名单管理机制,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采取封禁账号等处理措施。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明确处罚的时效性,规范黑名单“解禁”标准和路径,引导相关主体合规经营。

  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环境。加大力度打击网络水军,严厉打击舆情敲诈、造谣引流等恶劣行为,有效防范针对直播企业、头部网红缺乏证据的“污名化”乱象。支持平台加强内容生态治理,做好网络购物直播形式、内容的审核把关。

  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明确直播平台、电商经营者、主播的主体责任,推动各方认真履行服务承诺,防止推诿扯皮,缩短消费者维权时间,降低维权成本。健全直播带货服务标准,强化交易全流程服务保障,及时回应消费者合理诉求,不断净化网络直播购物环境,持续提升网购服务体验与管理水平。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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