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众友因未履行业绩补偿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6月24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交易对方甘肃众友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甘肃众友在湖北美尔雅收购青海众友健康惠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交易中,未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其承诺的2020—2022年业绩目标未达标,且未支付法院判决的0.68亿元补偿款,损害了上市公司及投资者权益,上交所认定其违规事实成立,并予以纪律处分。
相关决定称,2020年11月,湖北美尔雅与甘肃众友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青海众友100%股权。甘肃众友承诺青海众友2020—2022年度净利润总额分别不低于0.15亿元、0.165亿元和0.18亿元,若未达标则以现金补偿。但青海众友未实现业绩承诺,甘肃众友未补偿,公司起诉后法院判决甘肃众友支付0.68亿元补偿款,其仍未支付。
甘肃众友提出申辩理由,如业绩承诺期限已调整、青海众友未完成业绩承诺系因客观原因等,但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经审核认为其申辩理由不能成立,甘肃众友仍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鉴于甘肃众友已于2023年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客观上无法自主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且上述债务已纳入重整计划,后续将按照重整计划予以偿还,上交所综合考虑相关情况,对甘肃众友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将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审读:汪蓓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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