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旗滨转债 债券代码:113047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
《株洲旗
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
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集团”、“发行人”或“公司”)
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
证券”)编制。甬兴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
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
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甬兴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甬兴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
《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核准文件
批复》
(证监许可【2021】409 号)
债券期限 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1 年 4 月 9 日至 2027 年 4 月 8 日
发行规模 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5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1,500 万张(150 万手)
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00%、第五年
债券利率
计息起始日 2021 年 4 月 9 日
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付息日 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自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4 月 15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2027 年 4 月 8 日)
转股期限
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情况 不提供担保
初始转股价 13.15 元/股
当前转股价格 6.16 元/股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时主体和
发行时的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信用级别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债券存续期内,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可
跟踪评级情况 转换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维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主承销商、债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券受托管理人
募集资金用途
二、本次披露的重大事项
甬兴证券作为旗滨集团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旗滨
转债,债券代码:113047)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本次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
密切关注本次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管理办法》《执
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披露的债券重大事项
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张国明先生,原担任发行人董事。
郜卓、包新民、胡家斌先生,原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届满,发行人于 2025 年 5 月
六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张柏忠先生、凌根略先生、杨立君先生、左川先
生、吴贵东先生、官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 Jean Fran?ois M. Heris 先生、
夏艳珍女士、许武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发行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共有 1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发生变化,
达到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具体变化如下:
职务 变动前 变动后
董事 张国明 官明
独立董事 郜卓 Jean Fran?ois M. Heris
独立董事 包新民 夏艳珍
独立董事 胡家斌 许武毅
官明,男,1974 年 7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
师,1994 年参加工作。历任宏威电器顺德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广州南玻总经理
助理、南玻集团二级公司副总经理、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新项目组组长、宁波
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旗滨光能总裁助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
Jean Fran?ois M. Heris,男,1961 年 12 月生,比利时国籍,布鲁塞尔自由大
学工程硕士,哈佛商学院高级管理课程(AMP)。曾任 AGC 旭硝子集团建筑及
工业玻璃事业部总裁(CEO)、集团执行委员会成员(Member of Group Executive
Committee)、AGC 欧洲公司董事长。历任 AGC 欧洲公司总监、首席运营官、总
裁等运营岗位,AGC 集团北美、法国、意大利等区域子公司董事长、AGC 与索
尔维集团合资纯碱公司董事、合资公司肖特平板玻璃(Schott Flat Glass BV)监
事,以及欧洲玻璃协会主席等行业职位。
夏艳珍,女,1973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
师,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经理、项目经理,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经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部经理,
深圳红树林湿地保护基金会财务总监,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
中常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副总裁。
许武毅,男,1957 年 5 月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南玻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工程师、部门经理,华盛滤清器(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营销部经理、应用技术部经理,南玻集团
工程玻璃事业部营销副总监、南玻集团工程玻璃事业部应用技术总监,南玻集团
特聘资深专家,福建新福兴玻璃工业集团特聘资深专家,河南诚信密封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特聘资深专家。
(二)本次重大事项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系正常的人事变动,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
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
和公司章程规定。
发行人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甬兴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管理办法》
《执业行为准则》
《受
托管理协议》相关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
人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的变动,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后续经营管理情
况,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三、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张寅
联系电话:0574-89265162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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