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重拳出击内幕交易 罚没金额创新高

网络 2025-06-28 03:11:26
股市要闻 2025-06-28 03:11:26 阅读

  6月20日晚,证监会集中发布1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指向内幕交易,罚没金额约5850万元,陈金全被罚没3474万元。长期以来,内幕交易破坏市场公平,监管持续重拳出击。今年以来,证监会已披露的6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内幕交易的有34份。2024年查处内幕交易案件178件,占案件总数24%,罚没比例和金额显著提升。

  受访业内人士指出,并购重组等环节是内幕交易高发区,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及线下私密场景成信息泄露重要途径,取证侦办难度大。专家建议,各方需深刻理解内幕交易风险,上市公司应加强合规管理,法定知情人须提高合规意识。

  单案罚没总金额达4200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证监会本次集中公布的11宗处罚案例中,共涉及3家上市公司。其中最典型的是,3人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最终被处以4200万元的罚款。

  具体来看,2023年1月10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所涉事项在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焦建安、张郁、陈金全分别获利51.19万元、95.36万元、578.99万元。最终,3人分别领256万元、3474万元和476万元的罚单,总罚金约4200万元。

  利用内幕信息炒股一定会盈利?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出否定答案。有9人被罚,其中顾英和杨旭辉利用内幕信息炒股亏损,邵力行、嵇志慧通过他人账号盈利37万元。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顾英、杨旭辉交易相关公司股票并亏损。证监会责令二人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分别处以300万元和60万元罚款。邵力行、嵇志慧通过他人账户交易盈利,证监会分别没收二人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合计罚没711.87万元。

  对此,康德智库专家丁彦伶指出,《证券法》第五十三条明确,内幕交易是行为犯而非结果犯,无论盈亏,都将受到处罚。

  另一份处罚决定书披露,黄鹏飞、刘乙萱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相关公司股票获利18.91万元。证监会认定交易行为明显异常,最终决定没收二人违法所得18.91万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监管高压打击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

  内幕交易被称作是资本市场“毒瘤”,是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证券违法行为之一。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将依法从严监管,严惩内幕交易等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副主席陈华平亦表示,要集中力量打击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官方数据显示,2024年证监会依法从严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739件,作出处罚决定592件。其中,内幕交易案件178件,占案件总数的24%。国浩金融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统计的数据显示,2024年内幕交易处罚决定共111个,涉及违法主体137人,交易股票75只。

  2025年,证监会延续了强监管态势。今年以来,证监会已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半数涉及内幕交易。丁彦伶表示,今年以来,内幕交易案呈现涉案关系复杂、隐蔽性高、高频发生在并购重组涉及股权变更期间等3个显著特征。

  在丁彦伶看来,监管部门持续高压打击内幕交易,根本原因在于其直接破坏市场公平原则,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卢鼎亮律师也持有类似观点,他分析,严打内幕交易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财产权益,维护市场信心。

  强监管才有威慑力。在本批案件中,监管对陈金全采取没一罚五,罚没总金额达3474万元。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余丰慧分析,严厉的处罚有望成为常态,特别是针对那些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例。

  “内幕交易屡禁不止,侥幸与趋利心理是主要诱因。”丁彦伶指出,现行《证券法》对重大事件的规定让一部分行为人误以为界限模糊、追责困难。内幕交易行为具有明显的“三易”特点,执法司法部门对内幕交易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

  国浩金融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主任黄江东建议,各方应深刻理解内幕交易风险,上市公司需加强合规管理,提高法定知情人的合规意识是预防内幕交易发生的重要手段。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声明:
  1.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来自互联网,文中内容或观点仅作为原作者或者原网站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本站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本站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本站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2. 本站认真尊重知识产权及您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本站内容或相关标识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与我们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