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保险监管新规:强化可持续经营,严打“内卷式”竞争

网络 2025-06-20 03:00:39
股市要闻 2025-06-20 03:00:39 阅读

  抬高分红搞“内卷式”竞争,扰乱人身保险市场的行为将受处罚。证券时报记者获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近日向人身保险公司发函,就2024年分红保险分红水平提出监管意见,督促各公司强化资产负债统筹联动,提升分红保险可持续经营水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监管部门要求,各公司要稳健经营,坚持长期主义,把资产负债管理理念贯穿保险产品和服务全流程全周期。不得偏离账户的资产负债和投资收益实际情况,随意抬高分红水平搞“内卷式”竞争,扰乱人身保险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将加强数据监测,对于违反监管要求的,将采取监管约谈、责令整改、评级扣分等监管措施。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实际经营成果产生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身保险产品。在利率长期下行背景下,保险公司纷纷加大分红险销售,分红险分红水平因此成为行业竞争的新焦点。

  根据上述要求,各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要求,平衡好分红保险预定利率与浮动收益、演示利益与红利实现率的关系,根据每个账户的资产配置特点和实际投资收益率,审慎确定各产品年度分红水平。

  按照要求,各公司还应当严格遵守《分红保险精算规定》,持续提高分红保险业务质量,按照资产负债相匹配、财务与精算硬约束、投资收益可支撑、分红水平可持续的原则,以集体会议方式审定各分红保险产品的年度可分配盈余。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今年关于分红险分红水平的标准要求清晰明确,更加注重分红的规范和可持续,在各人身保险公司转型分红的背景下,有利于行业分红险的长期健康发展。

  监管部门此次还强化了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各公司应当科学规范确定分红保险账户分红水平,存在六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充分论证拟分红水平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提交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实施。部分情形包括:拟分红水平对应的投资收益率,超过公司分红保险账户过去3年平均财务投资收益率和综合投资收益率的较低者的;设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分红保险账户,拟分红水平(即客户收益率,含预定利率和浮动收益率,下同)超过人身保险业过去3年平均财务收益率(即3.20%)的;公司监管评级为1~3级,且分红保险账户拟分红水平超过人身保险业过去3年平均财务收益率(3.2%)的;公司监管评级为4~5级,且分红保险账户拟分红水平超过产品预定利率的。

  业内人士认为,分级分类监管有利于在防范行业利差损的大框架下展现保险公司个体差异,有能力防控利差风险的保险公司可以分红水平高一些,经营状况差的公司就要严格限制。整体来说,经营稳健的公司会表现更好。

  证券时报记者此前统计的超千款分红险2023年红利实现率情况显示,利率下行趋势下,2023年分红险红利实现率大面积下滑,多数分红险产品理论收益率(未扣除保单成本等费用)总体在3%~3.2%之间。

  多位行业人士认为,与传统险相比,分红险优势在于客户收益下有保底、上有弹性。从长期看,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分红险收益不一定低于传统险。同时,保险公司降低了刚性负债成本,可以较好地平衡利差损风险,从而实现共赢。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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